以安全之责,励学子之志——公共卫生学院2026年“实验室安全月”活动暨优秀学生表彰会圆满举办

发布者:杨薇发布时间:2026-07-03浏览次数: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6〕1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2026年“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在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公共卫生学院组织开展了2026年“实验室安全月”系列活动。

本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解读专项培训讲座、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演练、实验室风险与隐患排查、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和实验室安全手抄报比赛等,进一步增强了师生安全责任意识,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2026年7月2日,公共卫生学院在部系楼AB101教室召开2026年会议,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和手抄报比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会议由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李刚主持。公共卫生学院党总支书记刘晖教授、院长白丽教授、副院长程宇教授、学工办主任高双双老师出席会议。

会议共分三项议程。第一项,学院党总支书记刘晖教授与学工办主任高双双老师分别宣读了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及手抄报比赛的最终评审结果,本次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共评选出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10人;实验室安全手抄报比赛共评选出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第二项,与会领导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第三项,学院院长白丽教授作总结讲话。

白丽院长对本次“实验室安全月”系列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向获奖学生表示祝贺。她指出,实验室安全是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全院师生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她对今后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继续严格落实学校和学院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申领、保存、使用及实验废弃物处理流程;二是持续加强学生安全防护教育,引导师生牢固树立生命健康至上的理念;三是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坚持安全教育与隐患整改并重,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措施;四是做好假期实验室使用统计、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

本次“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学院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公共卫生学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实验室安全教育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化、整改落实长效化,不断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为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撰 稿:李 刚  责 编:柴雪娇  审 核:刘 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