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依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院政发【2024】135号)对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公共卫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晖
副组长:薛海峰
成 员:孟令军 高双双 邹 萌
二、具体通知
1.各班级院完成认定工作,在班级群公示1个工作日后,9月28日前将认定材料上报辅导员。
2.上报材料要求
(1)《齐齐哈尔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介1份)
(2)学生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其它书面佐证材料(纸介1份)
(3)《齐齐哈尔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评议表》(纸介1份) 说明:材料(1)(2)(3)排好顺序然后用订书器订到一起。
(4)《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齐齐哈尔医学院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电子版)
(5)班级公示图片(电子版)
(6)《齐齐哈尔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纸介1份)
(7)《2025年公共卫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表》(纸介1份)
(8)《公共卫生学院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报告》(纸介1份)
附件:
1.《齐齐哈尔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院政发【2024】135号)
2.《齐齐哈尔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齐齐哈尔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
4.《齐齐哈尔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评议表》
5.《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齐齐哈尔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数据库》
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