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年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GGWSXY_柴雪娇发布时间:2025-12-23浏览次数:120

根据《关于评选2025年齐齐哈尔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学工字[2025]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晖

副组长:薛海峰

成  员:孟令军  高双双  邹  萌 

二、2025年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事宜

一、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2024-2025学年无违纪;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4-2025学年的每学期学习成绩平均达75分及以上、无不及格科目;期末考试无不及格科目(考试课+考查课+体育成绩相加,除以科目数的成绩平均值);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七)达到以上标准的情况下,在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按综合测评成绩择优评定。按综合测评成绩择优评定(2024-2025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相加排名靠前优先评定)。

二、奖学金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如上级调整资助标准,学校同步调整)

三、评选范围

(一)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的第2年。

(二)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评审程序

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学生工作部(处)。获得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以省教育厅实际下达的指标为准。由财务处负责给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五、上报材料

(一)《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纸质版),规范填写。

1.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签名不能连笔,不能用艺术签名,不能用名章代替;

2.“审核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核意见,不能简单写“同意”或“同意推荐”等;

3.二级学院、附属医院公章必须完备。

4.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应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申请表、评选结果、公示结果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同时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三)班级公示截图(电子版)

(四)《2025年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结果报告》(纸质版)

(五)上报时间:请于10月13日下午15:00前完成评定并报送《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于10月16日前完成纸介材料报送。以班级为单位报送给辅导员老师。

六、名额分配

班级

励志奖学金名额

一等助学金名额

二等助学金名额

三等助学金名额

21预防1

2

10

3

3

21预防2

3

6

6

7

21预防3

2

6

4

4

22管理1

2

5

4

3

22健管1

1

3

1

2

22信管1

2

5

4

4

22预防1

2

3

5

4

22预防2

2

6

4

4

22预防3

1

5

2

3

23管理1

1

2

4

3

23健管1

1

5

2

3

23食检1

2

3

6

6

23信管1

1

10

1

0

23预防1

2

2

5

5

23预防2

2

5

5

5

23预防3

1

3

4

4

24管理1

1

2

3

3

24健管1

1

2

4

4

24食检1

1

3

2

3

24预防1

2

8

3

3

24预防2

2

8

5

5

24预防3

3

6

8

8

25管理1

不参评励志奖学金

3

3

3

25健管1

不参评励志奖学金

6

2

2

25食检1

不参评励志奖学金

2

2

2

25预防1

不参评励志奖学金

8

4

3

25预防2

不参评励志奖学金

13

2

3

25预防3

不参评励志奖学金

12

5

4

合计:

37

152

103

103


公共卫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