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1.专业名称: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学科门类:管理学
3.专业代码:120102
4.学制及授予学位:四年
5.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6.设置时间:2008年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素养,掌握医学、管理学、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知识,能够胜任医疗卫生信息部门、软件公司、企业信息管理等部门从事信息资源建设、信息系统开发、分析、设计、管理与维护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医学信息管理人才。
三、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素质目标
1.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具有为医疗卫生事业和人类身心健康服务奋斗终身的理想和信念,具有高尚健全的人格、强烈的民族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备管理者的潜质。
2.遵守国家信息法规与政策,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信息传播,维护机构与用户的合法权益。
3.注重单位内部有组织协调和外部有稳妥处理事件的方式方法,更要有与其他单位的公关交际能力。
4.注重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尊重患者个人信仰,理解他人的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使他们充分理解、参与和配合信息管理工作,能够建立和谐的医际关系,体现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
5.履行义务、维护职业道德,在职业活动中重视医疗的伦理问题,尊重患者的隐私和人格。
6.实事求是,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处理的信息管理安全问题,应该主动寻求上一级主管领导的帮助。
7.尊重同事和其他医务专业人员,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观念。
8.树立依法管理的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企业、公司、医院、卫生管理部门的合法权益,掌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9.掌握体育锻炼的基本要领与技能,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锻炼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魄强健。
10.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心理健康,人格健全,有正确的自我意识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具有较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11.具有崇尚劳动、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不懈奋斗的职业精神,同时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断追求卓越。
(二)知识目标
1.熟悉数学、生命科学、行为科学、社会科学和计算机科学等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具有科学态度、创新和分析批判精神,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实践。
2.熟悉基础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为设计与开发医学信息系统、开展医学信息化实践奠定基础。
3.熟悉临床医学中基本理论与临床技能。全面、系统地了解内、外、妇、儿科各类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处理,了解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历书写等技能,了解选择使用合适的临床技术进行诊断。
4.掌握管理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5.掌握医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传播与综合利用的基本能力。
6.掌握计算机编程语言、软件设计和数据库的相关知识。
7.掌握网络结构、医院管理流程,拥有网站信息采集、组织、发布、维护和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了解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三)技能目标
1.具有大数据信息获取、处理与分析能力,能够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具有信息系统开发、运行、维护与管理的基本能力,具有独立编程和设计软件的能力,能够建立和使用数据库,并能对信息系统进行科学评价。
3.具备用先进的管理思想、方法、组织和技术对医药卫生领域的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决策和组织、实施能力。
4.具有一定的社交能力,能够计划、组织、参与各类社会调查、搜集信息并进行分析与研究。
5.能够结合实际,独立运用图书资料和现代信息技术研究问题及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能力,能用一门外语阅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类文献。
6.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及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7.具备使用本专业领域有关知识和技术完成一定组织活动的相关能力。
8.具有较强计算机应用能力。
9.了解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的发展动态和理论前沿,具有较强的实践创新能力、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10.具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四、主干学科与专业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核心课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结构、信息资源管理、信息分析与预测、数据库原理及应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组织、Web程序设计、医院信息管理
五、教学时间安排

六、课程设置、学时分配及教学进度
执行“三导向”人才培养模式(详见附件1),课程设置分为课程教学(必修+选修)、集中实践、课外实践三部分,共211.5学分。
(一)必修课:设47门课程,145.5学分(总学时2398),详见附件2。
(二)选修课:设通识教育选修课及专业选修课,12学分,详见附件3。
(三)集中实践:实习48周,48学分,其中毕业实习32周,毕业论文专题实践16周。
(四)课外实践:课外实践环节至少6学分,详见“课外实践活动设置表”。

七、成绩考核
(一)课程考核
1.必修课考核分为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采用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课终结性考核时间安排在期末统一进行,考查课终结性考核时间在课程结束时进行。
2.选修课采取随堂测验、撰写心得或论文等考查方式评定成绩。
(二)毕业考核
毕业考核为毕业论文答辩。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必修课经考核全部合格,获得193.5学分(含必修课程145.5学分、集中实践48学分);选修课修满12学分,其中,通识类选修课至少4学分(含艺术类选修课至少2学分),专业类选修课至少8学分;课外实践环节至少6学分,总学分达到211.5学分以上准予毕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毕业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