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1.专业名称: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2.学科门类:工学
3.专业代码:082707T
4.学制:四年
5.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6.专业设置时间:2018年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较好地掌握食品营养与检验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在食品教育营养与检验教育及相关领域从事生产营销管理、技术开发、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素质目标
1.树立正确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具有为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身的理想和信念。
2.能自觉地将自然生态的一般原则应用于食品资源开发、食品加工等环节。
3.树立终身学习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并具有在食品科学某一领域内进一步深造的基础。
4.具有较强人际交往能力,善于相互学习,善于合作。
5.具有较好的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
6.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主动获取信息、适应环境及分析批判的精神。
(二)知识目标
1.掌握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历史、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能够运用教育学知识和技能从事食品行业的教育教学工作。
3.掌握数学、物理学、化学等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以及相关领域工作相关的基本知识。
4.掌握食品营养成分及其加工特性,食品毒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技术。
5.掌握食品分析与检验的方法,具备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成品进行分析检验的能力。
6.掌握必要的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能够获取、加工和应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及相关学科的信息。
(三)技能目标
1.掌握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具备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
2.具备合理搭配营养、平衡膳食的能力。
3.对食品原料、生产过程及最终产品进行理化检验和卫生检验的技能。
4.具备对食品检验、质量管理与安全控制所用新技术、新方法进行开发和设计的创新意识和初步能力。
5.掌握食品标准与法规,具有一定的食品质量管理能力。
6.具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
7.具有较强的学习、表达、交流和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初步具备自主学习、自我发展的能力,能够适应科学和经济社会发展。
8.具备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四、主干学科与专业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化学、教育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核心课程: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化学、食品工程原理、食品营养学、食品毒理学、食品安全标准与法规、食品工艺学、食品分析与检验、食品安全学。
五、教学时间安排

六、课程设置、学时分配及教学进度
执行“三导向”人才培养模式(详见附件1),课程设置分为课程教学(必修+选修)、集中实践、课外实践三部分,共207.8学分。
(一)必修课:设47门课程,148.8学分(总学时2558),详见附件2。
(二)选修课:设通识教育选修课及专业选修课,12学分,详见附件3。
(三)集中实践:实习41周,41学分,其中毕业实习25周,毕业设计专题实践16周。
(四)课外实践:课外实践环节至少6学分,详见“课外实践活动设置表”。

七、成绩考核
(一)课程考核
1.必修课考核分为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采用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课终结性考核时间安排在期末统一进行,考查课终结性考核时间在课程结束时进行。
2.选修课采取随堂测验、撰写心得或论文等考查方式评定成绩。
(二)毕业考核
毕业考核为毕业设计。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必修课经考核全部合格,获得189.8学分(含必修课程148.8学分、集中实践41学分);选修课修满12学分,其中,通识类选修课至少4学分(含艺术类选修课至少2学分),专业类选修课至少8学分;课外实践环节至少6学分,总学分达到207.8学分以上准予毕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